安徽:省工商联“五个一”推进商会调解显成效
发布日期:2022-01-07 信息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分享到:
安徽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工商联和司法部有关部署,把商会人民调解工作作为服务“自己人”、办好“自己事”的重要内容,大胆探索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安徽省共受理民营企业调解案件2万余件,成功调解近1万件。主要做法可以概括为“五个一”:
织就“一张网”,即建立组织网络体系。安徽省从零起步,分三步完成了“组网”工作。首先是省级带头,2019年2月,在全国率先挂牌成立安徽省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当年成功调解各类案件1051件,形成良好示范效应。其次是市级试点,选择安徽省滁州市率先试点、全域推进,形成“滁州经验”,滁州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最后是整省推进,全省复制推广“滁州经验”,实现省市县三级商会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全覆盖。
布局“一盘棋”,即建立统一规则体系。制定安徽省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同时加快出台有关配套文件,包括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规则、工作规则、评价指标等,初步形成“1 n”规则体系,明确了从案件受理到调解结案的一整套工作流程,做到了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六统一”,较好体现了法治的严肃性和调解工作的权威性。
记好“一本账”,即建立保障工作体系。深入开展调研,详细了解民营经济领域纠纷情况,并按照“先起步、先运转,再调整、再提升”思路,算好资金、人员以及场地设施投入账,全力保障到位。2020年,安徽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安排经费1100余万元,全省各级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部落实了办公场所和设施,设置了专门的调解室。聘请调解员1433人,并开展定期培训、全员轮训,累计达2000余人次。
连成“一条心”,即建立部门协同体系。各级法院、工商联和司法行政部门均建立了协调联动机制;安徽省高院、省司法厅、省工商联多次联合召开会议、开展督查。出台加强诉调对接工作若干规定,建立与法院、仲裁机构对接机制,推动案件分流、先调后诉,调解成功的案件由法院及时审查确认。安徽省被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工商联确定为“工商联商会调解服务平台”对接工作试点省份。安徽省天长市法院和工商联被确定为“工商联商会调解服务平台”对接工作试点单位。
实现“一体化”,即建立法治服务体系。打破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边界,向前端和后端两个方向延伸工作触角,一体化做好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向前端,结合案件情况,分析纠纷成因,加强诉源治理,开展法治体检,指导民营企业修订规章制度,规范经营管理,提高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向后端,对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持续跟踪,督促执行;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合理选择争议解决渠道,有序表达诉求,理性处理纠纷。
安徽省将在巩固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探索,扩大战果,重点将抓好标准制定、案源拓展、诉源治理、调解方式创新、调解率提升、多元投入机制构建、特色品牌塑造等重点工作,为全国商会人民调解工作贡献安徽智慧和安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