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商联举办国家宪法日活动 加强法律风险防范 促进民企安全发展
发布日期:2021-12-03 信息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分享到:
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12月2日,广东省工商联在梅州举办以“加强法律风险防范促进民企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全省工商联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这次活动由广东省委统战部、省普法办作为指导单位,梅州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承办,梅州市公安局、司法局、普法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民营企业联络服务中心(世界客商大会秘书处)、律师协会协办。广东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继山,梅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崔毅出席活动并讲话,梅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罗桂芳主持活动。
陈继山表示,充分肯定了梅州市工商联服务“两个健康”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并就进一步加强民营经济领域宪法宣传教育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民营经济领域宪法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二要聚焦法治重点,积极发挥民营经济领域宪法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要围绕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依法治企、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三要夯实工作基础,着力确保民营经济领域宪法宣传教育取得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宪法宣传教育精准性;要坚持协同联动,增强宪法宣传教育合力;要坚持创新创先,强化宪法宣传教育影响力。
崔毅就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坚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既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为全面激发内生动力,推动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提供法治保障的应有之义。二要坚持“营造最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学法知法是前提,要坚持示范带动,扎实推进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要坚持创新联动,联合各系统开展普法活动。懂法守法是关键,要着力推进法治民企建设,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推动企业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三要坚定“用最好的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要不断创新和完善法治服务,充分发挥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律师服务团的作用,结合“千所联千会”“法治体检”“法律三进”等机制,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的指示落到实处。
活动邀请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三庭庭长徐干忠,嘉应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肖国宁,分别作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和宪法修正案专题宣讲。现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由法律专家为与会企业家答疑解惑,并赠送宪法、民法典等法律书籍。结合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组织到bpw(梅州)车轴有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本次活动在梅州市设主会场,各地级以上市工商联设分会场,并通过网络对全省各级工商联、商会协会、民营企业进行直播。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梅州市工商联和公安局、司法局、普法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律师协会等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各县区工商联,有关商会协会,民营企业、法律顾问等代表约100人参加主会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