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级人民法院对民营企业家讲出心里话 怎样整治顽瘴痼疾,当好“法治店小二”?
发布日期:2021-05-25 信息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分享到:
日前,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机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带领该省高院主要业务部门的负责同志,到湖北省工商联走访调研并与民营企业家座谈。
听取湖北省工商联主要负责同志和部分民营企业家的发言后,游劝荣直呼,不虚此行,并就法院系统如何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怎样整治顽瘴痼疾,当好“法治店小二”,对民营企业家们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首先,游劝荣感谢民营企业家和湖北省工商联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帮助。他说:“法院现在有些问题和困难,但是同志们给了我们很多的鼓励。刚刚一位民营企业家说,为了今天来开会,昨天特意去看我在省人大会做的9000字工作报告,如数家珍,甚至还记得清很多内容。就此我感到了大家的一种渴望——希望中国法院好、法治好。在这一点上,我们目的很一致。”
“民营企业是了不得的。”游劝荣说,且不说民企贡献了超60%的税收、解决了超80%的就业,仅从新冠疫情防控来讲,民营企业就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从我个人来讲,我对民营经济是有感情的,我们人民法院也充分认识到了民营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游劝荣认为,湖北民营经济发展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这和营商环境有一定的关系。
谈到营商环境,游劝荣说:“一个地方经济的发展短期靠项目,中期靠政策,长期靠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湖北法院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跟上最高法院的要求,跟上省委的工作部署,跟上民营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脚步,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很不够,也很不平衡,我们会把各位的鼓励、表扬都当作鞭策。法院有些工作,比如说‘上热下冷’的问题就没有全部解决,省高院对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认识比较到位,到市里面呢?到县里面呢?基层法庭呢?不一定认识得这么好,特别是任务比较重的地方,可能有所疏忽。”
游劝荣介绍,湖北省高院这些年一直推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一旦处理到民营企业案件的时候,有一整套司法措施,评估司法措施实施下去会给民营企业造成什么样的负面影响,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以对于企业损害最小的方式处理,尽量减少司法办案对民营企业的负面影响。游劝荣说,采取这项措施的目的,就是绝对不允许办了一个案件搞垮一个民营企业,赶走一批企业家。
游劝荣表示,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把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内容。除了中央规定的6个方面,湖北省委书记应勇在此基础上要求湖北加1个方面——清理破坏优化营商环境的所作所为。湖北省高院提出“6 1 n”,n就是各地法院联系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联系法院工作实际,自主设置“自选动作”,为营商环境改善作更大贡献。
游劝荣告诉民营企业家们,法院下一步要做以下几件事:一是转变观念,要坚定“两个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旗帜鲜明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二是致力于保护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在,它就要用工,有用工就有一个人的收入,这个人收入就能养活一家人;三是监督政府,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游劝荣希望,法院与工商联建立涉企案件的投诉协调机制,一起沟通民营经济发展当中有哪些司法保护的问题,建立涉企案件的投诉协调机制,他建议民营企业家有问题找商会,商会找总商会,总商会的法律部门研究提出意见后送法院,法院认真处理。采取“绿色通道”、“直通车”机制,能够保证比较重要的案件及时有效地得到正确处理。未来,法院系统还可以聘请民营企业家或专业人士来做特约监督员、人民陪审员、技术调查官。人民法院很重要的特点是司法公开,通过公开吸收各方面的人才,可以更加公平公正地审理案件。
游劝荣说,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很大成绩,但是也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所以特别需要各方面的监督,让法官们在有监督的条件下工作,习惯于在监督的条件下工作。他恳切请求商会组织和广大民营企业家,通过人大、政协监督机制和其他各种方式,对人民法院的工作多批评和监督,帮助法院进行教育整顿,帮助法院改进工作、约束审判权,共同推动司法公正,助力湖北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