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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20条2.0版》

发布日期:2022-02-25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分享到:


  今年,泰州市姜堰区新春第一会再次聚焦营商环境,以奋力再造一个“金姜堰”为目标,研究出台了《姜堰区优化营商环境20条2.0版》,全力打造速度更快、流程更简、效率更高、成本更低、服务更优、主体更满意的营商环境。

  一是聚焦政务服务,在抓改革、增活力上发力突破。分别从企业开办注销、工程项目审批、涉审中介服务、不动产登记、纳税缴费服务、政务服务优化等6个方面破解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实现流程、时间和机制的再优化。深化“一业一证”和“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涉水项目“多评(审)合一”改革;继续“5亿元或3000万美元以上”新建项目安评、环评政府购买服务,新增能评购买服务;政务服务全面推行“多表合一、一表申报”“一窗通办”“一照通办”,让“事易办、办得顺、办得快”成为姜堰营商环境的鲜明标识。

  二是聚焦要素保障,在优供给、强支撑上发力突破。聚焦土地、金融、用能需求、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4方面为企业提供超预期、高质量的供给支持,实现企业发展的“解绑松压”“添能赋力”。提出创新构建企业碳账户,新增“苏碳融”绿色企业融资亿元以上、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担保基金”,对守信的入库企业全额返还基金担保费用;在开发区试行“开门接电”省心报装服务,实现“企业等电”向“电等企业”转变;推进市政公用服务企业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实现接水、接气、污水报装、广播电视报装、通信报装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程网办、一键接入”。

  三是聚焦法治暖心,在强保障、优监管上发力突破。从柔性执法监管、商事司法保障、信用体系建设3个方面着手为企业保驾护航,排忧解难。落实“企业免扰制度”,拓展“免罚轻罚”事项,实行“有温度的执法”;成立企业法律服务队,建立员额法官挂钩重点企业制度,无偿为小微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实现企业法律服务全覆盖;营造“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生”的社会氛围,实现进一次门、查多样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干扰。

  四是聚焦创新创业,在提质效、优服务上发力突破。分别从企业对外水平提升、创新创业支持、企业用工服务、关心关爱企业家、涉企服务效能等方面营造宜居宜业环境,增强干事创业热情。健全区领导挂钩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制度,搭建互动平台,畅通沟通渠道,鼓励企业家参与政策制定,进一步解决实际问题,传递发展信心。竭力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优先将优秀企业家推荐为省市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和国家、省荣誉称号候选人,在全社会营造尊商、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

  五是聚焦落实用心,在抓执行、促落地上发力突破。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和完善考核督查机制两方面确保政策落地生根。加大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查处力度、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力度、加大营商环境组织推进力度、加大营商环境宣传推介力度。出台《姜堰区纪检监察系统监督护航一流营商环境“五项规范”》,鼓励保护先行先试,追责问责违法乱纪,强化督查倒逼落实。


  关于印发《姜堰区优化营商环境20条2.0版》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办局,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姜堰区优化营商环境20条2.0版》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9日

  姜堰区优化营商环境20条2.0版

  为加快实现区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审批材料减50%,时间减60%,90%以上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的工作目标,全力打造速度更快、流程更简、效率更高、成本更低、服务更优、主体更满意的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市场活力、区域竞争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企业开办注销

  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0.5个工作日办结,开办零费用。对市场主体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登记办结。安排专人联系服务企业开办注销网上申报事宜。

  实施企业注销即到即办,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强制清算终结或宣告破产企业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免予公告。

  深化“一业一证”改革,扩大“一证准营”覆盖面,新增危化品经营单位、书店、游艺娱乐场所、养老院等12个领域使用“综合许可证”。探索“一业一证”定制化服务,企业可自主选择综合许可证包含行政许可事项。

  二、工程项目审批

  试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伤保险、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等7个收费事项“一单式收费”。

  推进工业项目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并联审查。

  深化“多测合一”改革,除线性工程、特殊工程项目外,竣工测量、房产面积实测、绿地面积测量、不动产地籍测绘等事项合并办理,实现“一次委托、一次测绘、一次提交、一次确认”。

  试行竣工联合验收住建部门“一口受理”,6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审核事项,12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联合验收流程。试行低风险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和不动产登记合并办理、同步发证。

  推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排水报装、供水报装、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一表申请、分步办理”。低风险小型社会投资项目豁免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30个工作日拿到施工许可证。区级闭环管理的生产类工业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0个工作日内办结,施工许可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涉审中介服务

  行政机关需委托中介开展服务的,应自行承担服务费用,不得转嫁市场主体。规范涉审中介服务管理,督促指导中介服务机构向社会公开服务范围、流程、时限、收费标准。行业主管部门将中介服务事项纳入审批管理系统办理,送审报告一次性通过率作为综合评价依据,开展“一报告一评价”。

  实施涉水项目“多评(审)合一”改革,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等技术评估报告归集为一个报告,一次性组织审查,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

  省级经济开发区、现代科技产业园区、高新技术装备产业园区继续实施区域评估,加快对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洪水影响、文物保护、地震安全性、土地勘测、气候可行性(含雷击风险)、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价及环境评价等事项的报告编制及应用,新增区域能评,形成“区域能评 分类管理 能效标准”的能评制度。继续实行“5亿元或3000万美元以上”新建项目安评、环评政府购买服务,新增能评购买服务。

  四、不动产登记

  企业不动产首次登记2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登记1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抵押登记当天完成。异议登记、更正登记、查解封登记当场办结。90%以上登记业务“当日办结”。

  拓展“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抵押登记、预售商品房及抵押权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等不动产登记事项实行24小时网上申请。

  建设线上税费统一支付平台,实现税费和不动产登记费“一次收费、后台分账”。探索小微企业凭书面承诺、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五、纳税缴费服务

  办税缴费年内实现“企业网上办,个人掌上办”全覆盖。建立税企交流群,涉税咨询随时解答。税邮合作网格点增加至5个,打造半小时办税圈。

  及时兑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宣传辅导力度,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减税降费优惠。实行“专家问诊”,根据企业需求提供“一对一”个性化辅导,及时提醒企业全面享受纳税缴费优惠政策。

  压缩年纳税时间至80小时以内、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间至2个工作日以内、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办理时间至4个工作日以内。

  六、政务服务优化

  全面推行“多表合一、一表申报”。梳理申请材料与证照关联事项,推进信息预填和电子证照应用,实现共享数据自行复用、个性信息自主填报、申请表单自动生成,实现企业群众提供一次数据,从“填表”变为“审表”“补表”。

  新增异地新生儿入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等40项事项“跨省通办”。新生儿出生、退休、身后、不动产登记、军人退伍、社会化管理服务等“一件事”实现“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次办成”。

  设立治安、户政、交管等公安服务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推进更多事项实现在线办理。

  试行仅凭营业执照、身份证件,现场签订告知承诺书即可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个体工商户注册等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

  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力度,全面清理妨碍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的行为。提升透明度,政府采购超200万元的货物、服务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30%以上的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

  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推广招标、投标、开标、定标等事项“全流程不见面”。各招投标主体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至合同签订时间、收到发票支付款时间分别压减至15个工作日内、10个工作日内;投诉案件处理时间压减至30个工作日内。

  八、企业用地保障

  加强土地要素供给保障,盘活存量用地,加快土地报批征收,落实用地指标,为招商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落地腾出空间。

  实行“产业定制地”供应模式,对有意向单位的产业用地,可按规划条件先行开展编制图纸设计、项目咨询辅导、技术辅导等工作,并调整到土地出让前完成。

  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工业企业利用存量土地新建工业厂房或增加原厂房层数、利用地下空间增加地下建筑面积,对新增的建筑面积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九、企业融资支持

  创新构建企业碳账户,新增“苏碳融”绿色企业融资亿元以上。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担保基金”,对守信的入库企业全额返还基金担保费用。

  融资需求响应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信用贷款审批时限压缩至6个工作日,抵质押获取融资时限压缩至25个工作日。推动金融机构落实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做优“信易贷”金融产品,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

  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企业“白名单”政银双向推送机制,鼓励企业积极运用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

  十、企业水电气接入

  在省级经济开发区试行“开门接电”省心报装服务,由园区提供基础通道(管沟、管廊、管孔等),供电公司负责电气设备接入。减免低压小微企业用户电力接入工程全部费用。持续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行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用户燃气接入和供水报装办理环节精简至2个(含)以下、申请材料精简至1份,无需增设外管线的项目3个工作日内办结率90%以上。全面推行供水接入免费实施外线工程政策,并免除工商业用户支付实施外线工程所需的绿化迁移、占用(挖掘)道路费用。

  推进市政公用服务企业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实现接水、接气、排水报装、广播电视报装、通信报装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联审批。实现市政接入服务“零”跑腿,查询、缴费“全程网办、一键接入”。

  十一、柔性执法监管

  实施项目容缺预审,土地已征收的新建工业企业项目可先行施工“±0”下的工程(不含利用地下空间形成建筑面积的)。凭五方主体出具基础分部验收表及有资质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可同步办证。

  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拓展“免罚轻罚”事项,严格落实编制公布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和一般违法“轻罚”清单。对生产经营中首次出现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涉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的,鼓励先行整改。

  提高涉企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效率,对于现场认错认罚的违法行为主体,符合简易程序案件办理条件的,应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属于普通程序案件的,应当日立案、2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违法行为存在争议的,应在查清违法事实基础上,压减法定办结期限20%以上。

  严格落实“企业免扰制度”,分行业领域确定分级分类监管名单,动态调整a、b、c类企业,实现“对违法者无处不在,对守法者无事不扰”。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将预付式消费、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艺术体育科技类培训、交通新业态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十二、商事司法保障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涉诉企业通过特邀调解、行业调解等方式化解纠纷,对调解成功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一律依法免收诉讼费。将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律师调解、速裁调解、司法确认全流程“一个平台处理”,提升调解服务的效率和便利。推广应用“微解纷”非诉讼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一体联动化解非诉纠纷。

  成立企业法律服务队伍,建立员额法官挂钩重点企业制度,在省级经济开发区、现代科技产业园区设立法官工作室、巡回办案点、人民调解工作室。推行“法律管家”“法企同行”活动,为小微企业开展无偿法治体检,实现小微企业常态化法律服务全覆盖。

  推进全域立案,实现诉讼服务在姜堰辖区内任一法庭“通存通兑”,就近能办、异地通办。实行“简案快审、类案专审、难案精审”,扩大简易程序和独任制适用范围,小额诉讼平均审理期限在30日以内,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在60日以内。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及时实现,案款到账后15日内发放。

  十三、信用体系建设

  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体系,在行政审批、企业办事等各方面对守信主体提供更便利的服务,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提高企业违规成本。

  规范区域信用数据标准,健全失信行为的容错纠错机制,落实强化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同步告知制度。年内组织不少于2次信用修复培训,确保企业信用修复及时高效;帮助40家企业申报信用管理贯标,2家企业创建市级信用管理示范,1家企业创建省级信用管理示范。

  全面实施信用承诺制度,实现信用承诺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公示。完善政府失信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对政府履行合同的监督力度。

  十四、企业对外水平提升

  定期举办政策宣介会,解读最新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及出口退税、免抵税额等惠企政策。建立行业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机制,为上下游产业链企业搭建合作交流平台,提升行业凝聚力。组织企业参加进博会、出口商品云展会等线上线下展会不少于50次。用足用好省级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政策,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和投保比例,对年出口额30~300万美元且有意向申请的小微企业进行覆盖扶持。

  十五、创新创业支持

  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为各类创新创业人员提供公益性、开放式、低成本的创新创业服务。加大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姜创业或人才创业项目入选区级以上人才计划的,根据实际情况,可提供“零成本”大学生创业专用场地保障。

  制定创业担保清单,扩大担保覆盖面,免除个人创业者担保费,对创业担保贷款给予最高3.5%的贴息支持,个人最高可申请1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落细落实市、区人才政策,高质量运行“人才金融港”和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完善“堰才投”“堰才贷”“堰才保”等金融产品,给予人才企业金融支持,为来姜创新创业的各类人才提供创业落户、项目申报、政策兑付、生活宜居等一揽子服务,实现“一窗受理、一办到底”,不断提升人才获得感。

  十六、企业用工服务

  完善多元化人力资源供给服务机制,帮助企业与高校开展“订单班”和“原籍班”校企合作新模式,实行个性化寻聘、定制化培养、菜单式服务。探索“共享用工”新模式,开展用工余缺调剂,按需组织专场对接活动。

  做强人力资源产业园,打通中高端人才、紧缺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快速选用机制,年内开展线上线下公益招聘会不少于100场次,人力资源市场岗位招聘实现一点录入、全网推送。

  实施“蓝领精英”培育工程,建立技能人才梯队培养计划,指导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和技能等级认定。组织姜堰技能英才周、时代工匠寻访、最美劳动者遴选等活动。

  统筹企业招录用、参保等全流程服务供给,实施用工登记备案与职工社会保险申报统一办理、联动管理、即时办结。全面推行网办工作,着力提高社保办事便捷度。优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审批服务,建立健全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开展整治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净化人力资源市场。探索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机制改革,开拓案前调解路径,快速处理劳资纠纷。

  十七、关心关爱企业家

  建立区领导挂钩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制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倾听企业反映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邀请企业家参与政策制定过程,定期组织座谈会、畅通沟通渠道、传递发展信心、解决实际问题。

  优化升级“三水英才卡”,优选服务事项,完善服务流程。优秀企业家优先推荐为省市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或推荐为国家、省荣誉称号候选人。定期举办企业家交流沙龙,培养新生代企业家,搭建“老带新”合作平台,关心关爱优秀青年企业家。

  十八、涉企服务效能

  深化“容缺办 承诺制”改革,为重大项目提供现场踏勘和联合评审服务,确保“拿地即开工”。推行“容缺受理”,对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非关键要件“容缺后补”。持续提升项目代办员专业素养,定期组织“业务知识 案例分析”培训,现场测试、持证上岗,实现从营业执照办理到项目竣工验收全流程专业帮办。

  深化“项目管家”全生命周期服务,完善超时预警机制,压缩服务时限5%以上,实施线上“审批事项、收费项目、办结时限”三公开,全程纪实直至项目竣工验收。

  完善“企业服务专员”线上线下服务机制,提供高效便捷的“一键直达”服务快速通道,一般问题3个工作日内反馈,复杂问题明确完成时限,全过程跟踪督办。

  优化12345政府服务热线,对涉企疑问和诉求,实施首问负责、联动协同、快速反馈,形成闭环服务处置机制。

  发挥“营商环境观察员”作用,及时动态获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意见建议,全方位常态化开展社会监督。

  试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采用“免填单、免申请”模式,建立数字化兑现平台,自动筛选匹对企业,推动政策“一出台就落地、对标准即享受”,惠企利民政策直达企业。

  十九、容错纠错机制

  出台《姜堰区纪检监察系统监督护航一流营商环境“五项规范”》,明确岗位职责、监督检查、线索处置、追责问责、容错纠错五个方面具体内容,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全面保障“营商环境20条2.0版”落地落实。对改革探索中出现失误、偏差的,合理容错、及时纠错,对诬告、错告的予以澄清,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

  二十、督查考核机制

  加强营商环境督查考核,对各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定期督查,对改革进度慢、政策不落实的,及时督促通报。建立常态化信息报送、宣传报道机制, 定期梳理总结先进经验和改革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营商环境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由区纪委监委、督考办牵头核查处理。

  以上政策意见由区营商办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政策实施细则详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九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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