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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乐江同志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9-09-12            信息来源:办公厅            


(2019年9月2日)

  同志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时代,全球经济正经历百年未遇之大变局。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为在新时代进一步促进“两个健康”,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被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并从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两个角度,对“亲”和“清”分别作了阐述,为新时代政商交往指明了方向,为我们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17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对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作了具体部署。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促进“两个健康”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被正式写入十九大报告。2017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致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贺词提出:推动形成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又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列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六个方面政策举措之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系列决策部署,工商联系统围绕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进行了认真探索,组织了大量调研,并积极向党委政府反映有关情况和建议,推动开展相关工作,有效发挥了工商联组织应有的作用。今天我们专门召开工作部署会议,目的就是全面深入地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总结经验,梳理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下面我就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谈三点意见。

  一、各级工商联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发表“3.4”重要讲话以后,全国工商联立即下发文件部署学习贯彻工作,组织召开工商联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班。在同年召开的常委会和执委会上将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安排。2017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后,全国工商联立即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分工方案,并定期召开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专题会议,加强工作的研究部署和统筹推进。2017年12月,召开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号召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去年11月1日民营企业座谈会召开后,全国工商联立即制定贯彻落实的工作方案,对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作出具体部署。各级工商联积极行动,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方式,大力推动、积极实践,系统合力不断增强,工作成效逐步显现,开创了良好的工作局面,对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全国工商联把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作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抓手,持续推动各地工商联积极搭建政企沟通平台、组织开展“党政部门领导与民营企业家面对面”等活动,已经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全国工商联已经与51个部委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已有24个省区市由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或工商联正式出台建立政企沟通机制的相关制度。总体来看,各地普遍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积极举办政企座谈会、交流会、政策宣讲会等活动,广泛建立有关重要决策征求民营企业意见的工作机制,加强走访调研和日常联系,不断拓展收集反映民企诉求的渠道,建立完善民营企业反映问题的处理反馈机制,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畅通的政企沟通机制,有利于及时宣传和解读党委政府有关民营经济的政策法规,倾听民营企业心声,反映民营企业诉求,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对促进民营企业坚定发展信心,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是积极推动出台规范政商交往的制度性文件。全国工商联高度重视推动出台规范政商交往的制度性文件,通过调研报告、会议、提案等各种途径向中央反映情况,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并研究出台了《全国工商联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试行)》,为工商联系统干部在与民营企业家交往中树立标准、划出底线。各地工商联也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方式不断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推动当地党委政府出台相关制度文件,并深度参与文件的具体制定起草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截至目前,已经有17个省份出台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制度性文件,多数省份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和有专门篇章规范政商交往的相关文件,有的省还以立法的形式来推动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奠定了制度基础,具有重要的标志性意义。

  三是积极推动出台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政策举措。近年来,全国工商联将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持续推动。当前,无论在顶层设计,还是基层工作创新上都取得了良好进展。各地不断丰富政策供给,大量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加强和改进对民营企业的精准服务;强化司法保障,积极助推民营企业加强法治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对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的督促考核,大力推进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奠定了良好基础。各地工商联立足职能定位,克服困难、勇于作为,积极参与重要政策制定和立法协商,推进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和效果评估,加强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对推动各地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发挥了很大促进作用,工商联组织的地位作用和影响力得到很大提升。

  四是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家守法诚信经营。各级党委统战部、工商联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经营、坚定发展信心”为重点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开展“法律三进”“法治体检”等活动,着力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强化守法诚信意识。广大民营企业家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坚持依法合规办企业,把守法诚信当作安身立命之本、发展壮大之道,自觉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带头遵循市场规则和行业规范,坚持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有力促进了经济生态、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同步好转。很多企业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内部治理体系,加大企业内部腐败治理力度,守法诚信经营的能力不断提升,像红豆、碧桂园等一些民营企业还成立了纪委。许多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国家重大战略,热心支持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公益慈善、精准扶贫等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肯定。

  同志们,成绩来之不易。三年多的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做好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克服困难、积极作为;必须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开展工作;必须立足统战大格局,立足促进“两个健康”,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必须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和商会组织的作用,延长工作手臂,扩大工作覆盖面;必须坚持开拓创新,勇于突破习惯性思维和做法,深化工商联改革。

  二、直面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工作中的问题

  当前,政商关系已经得到很大改善,总体向好的趋势明显。全国工商联组织开展的2018年度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调查结果显示,63.95%的企业了解“政商关系”相关政策,75.40%的企业对政策落实情况给予好评,72.26%的企业对市场监管总体评价良好,77.46%的企业对当地产权保护工作表示认可,70%以上的企业对当地的社会环境表示满意。但也有民营企业家反映,“清”而不“亲”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党政干部怕惹麻烦,不愿与企业家接触;有的见了企业家客客气气,但不拍板、不办事,对企业困难和诉求不决策、不回应;有的则不清楚如何交往,原来的交往模式已经打破,新的交往模式还未建立,不得不采取消极态度。有的地方工商联干部连直属商会的年会等活动都不能或不敢参加。另一方面,一些民营企业家不愿、也不敢和政府官员走得太近,以防受到牵连。“麻杆打狼两头怕”,使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家之间产生了无形“隔阂”。

  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当前民营企业的经营环境和发展路径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营造,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增强,只有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才是新时代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正确道路。新时代、新环境对民营企业合规经营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很多企业就是因为经营粗放、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违法违规行为。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的工作还没有完全跟上,还不能充分适应当前的形势和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仍不到位,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有待加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不到位,行动就不会有力有效。一般来看,凡是政企沟通比较顺畅、政商交往比较规范、营商环境满意度比较高的地方,民营经济发展也比较活跃。工商联是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力量,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有的地方工商联思想认识比较到位,克服困难,先行先试,积极推动拓展政企沟通渠道,提高政企沟通频次,改进政企沟通成效,得到了党委政府和民营企业家的肯定与认可。但有的地方工商联对这项工作存在畏难情绪,觉得工商联不是权力部门、人手少、力量薄弱,不想“惹事”、更不愿“担事”、无力办事,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足,工作效果也不理想。经过梳理,总书记发表“3.4”重要讲话三年多来,虽然各地做了大量工作,但在提高认识、创新工作、建立机制和完善制度等方面,仍然存在比较大的差异,说明我们的思想认识还没有统一起来,工作站位还不够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

  二是工作开拓创新不足,工作能力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当前,民营企业普遍面临较大的生存和发展压力,需要反映和解决的困难问题不断增多,对政企沟通交流的需求更为迫切,对工作实效性的要求也更高。但目前我们工作中仍然存在机制不完善,形式单一、频次不定、覆盖面不广、活力不足,缺乏问题跟踪落实及反馈机制,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不够,企业家政策知晓度不高等系列问题。有的地方工商联思想保守、工作手段缺乏、工作方法陈旧,离民营企业家对我们的期盼,党和政府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新形势下我们要有所作为,就得创新作为,既不能单纯沿用老思想老办法,也不能照搬党政部门的工作套路,要在提升自身能力素质,加大工作开拓力度上再下功夫。

  三是工作机制仍不完善,职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工商联是民营企业家的家,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商联工作要立足职责定位,在党委政府工作的大局中站好自己的位置,找准自己的目标,形成自己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更好发挥自身作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一项新的工作,三年多来我们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但也发现了很多不足。有的地方工商联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的意识不强,不善于做党政部门的助手和纽带;有的地方工商联工作中越位、缺位、错位、不到位等情况时有存在;各地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进度不同,导致我们在加强工作的统筹性和形成系统合力方面也有欠缺。特别是我们的所属商会,作为工商联的基层组织,是工商联延长工作手臂,扩大工作覆盖面的重要途径和有力依托,但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中作用发挥普遍不充分。总体来看,我们要在加强工作的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进一步突出工商联特色和优势,形成系统合力等方面,不断加大探索创新力度。

  四是对民营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的教育引导工作还需加强。近年来,民营企业的守法诚信经营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各级工商联为此做了大量教育引导工作。但我们也要认识到,这方面仍有大量工作要做。从近年来曝光的一些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违法违规案例来看,有的错误极其低级,实际上稍加注意就可避免;有的触目惊心,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极大地损害了民营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同时,制假贩假、以次充好、不守合同、不讲信用、欺诈欺骗、不正当竞争、不当获利等行为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问题不解决,必然会给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给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带来非常大的挑战,甚至有的民营企业会被市场无情淘汰出局。

  三、以攻坚克难精神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政商关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绕不开、躲不过的一个内在要素。当前,民营经济的规模不断扩大,总量持续增加,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不断提升,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对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净化政治生态、经济生态和社会生态,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同时,我们要看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府与市场、权力与资本、党政干部与民营企业家的关系,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多种因素影响,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工商联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作为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我们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中具有独特优势,承担着重要职责。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健康”和工商联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工商联的使命任务和职责定位,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凝聚各方共识、整合系统力量,深化理论研究、加强工作创新、畅通工作渠道、深化教育引导,勇挑重担、勇于作为,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一)继续加强调查研究,持续推动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通过三年多的努力,我们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理论积淀和实践积累上已经有了一定基础,但是政商关系是一个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课题,并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总是在不断调整变化,优化营商环境也是一项没有止境的工作。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要广泛借助社会上相关研究机构的力量,进一步激发全系统的工作活力,科学制定研究计划,明确重点任务和研究课题,推动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一是继续做好跟踪调研。要将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系统总结、提炼,广泛深入收集广大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通过建言献策、参政议政等途径向党中央、国务院、全国政协报告;通过全联重大会议活动、《中华工商时报》等媒介向社会宣传推广。各级工商联要积极在区域内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成果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全联汇报,共同努力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二是积极开展“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工作。这是全联在推动各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进行的新的工作探索。目前已经有了良好工作基础,接下来还要在加强工作规范性,推进工作常态化,扩大工作影响力等方面进一步努力。希望各地工商联加强配合、积极参与。三是进一步发挥工商联参政议政工作平台的作用。作为政协的重要界别,各级工商联都要通过参加各类议政性会议、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途径发言发声,积极反映民营企业的困难问题,推动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近年来,全国工商联不断改进和提高团体提案与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目的就是要为各级工商联打造一个渠道更加畅通、工作更加便捷、效果更加明显的工作平台,提高全系统工作合力。

  (二)继续推进政企沟通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商交往规范

  推动政企沟通交往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关键举措,也是工商联的重要职责和优势所在。加强政企沟通交流就是要形成领导干部对民营企业多关心、多谈心、多引导、多帮助,民营企业家同各级党委政府讲真话、说实情、谏诤言、促发展的良好氛围。下一步要继续针对当前各地工作实践中存在的政企沟通形式单一、频次不定、活力不足,督查反馈不到位,工作覆盖面不广,行为规范不够清晰等问题持续发力。一是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横向合作。全联要加强部际合作机制建设,各级工商联要加强与当地有关党政部门合作,努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配合、工作联动。要继续推动各地加强组织领导,通过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建立协调机制等措施,强化对政企沟通交流的统筹协调。二是继续推动各地搭建更多交流平台。要进一步推动各地将政企沟通座谈会、交流会、政策宣讲会和党委政府领导与民营企业家直接交流对话、调研走访等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机制化。推动各地通过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在制定与民营经济发展相关的重要政策、文件、决策时,邀请民营企业参与或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对民营企业反映的有关问题,做到及时收集、梳理、汇总,及时跟踪解决落实,并将其纳入服务企业工作考核体系,真正取得工作实效。三是继续推动制定和完善政企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职责,划清底线和红线,使干事者有章可循、监督者有规可依,实现交往有道、廉洁互信、共谋发展,在“清”的基础上,让政商关系更加“亲”起来。要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对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回避问题迎难而上、谋实招、干实事、有实绩的干部大胆选拔任用,为他们撑腰鼓劲。

  (三)创新推进守法诚信教育,持续加强和改进法律服务

  法治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过去有些地区和行业政商关系畸形发展,有的人通过官商勾结获得巨大利益,其根源是当事人守法诚信意识淡化,整个社会的法治观念不够强,有些法治规则被潜规则替代。我们要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引导企业遵纪守法办企业等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和服务的能力与水平。一是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深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把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作为重要内容,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着力打造“法治民企”工程,推动“法治体检”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创新“法律三进”活动的载体、内容、手段、形式,增强法治宣传的实效性和感染力。进一步加强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教育培养,引导年轻一代在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新时代中国特色商业文明的时代进程中做出积极贡献。二是进一步增强工商联参与立法的深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涉及民营经济发展和工商联、商会工作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前期调研,提出高质量的立法建议和修改意见,做好顶层设计。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发挥法律维权服务中心的作用,持续推动案件甄别纠正,加快维权机制建设;进一步研究推进法律部门参与涉企诉讼、涉企维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能力建设,完善在国际经贸活动中有效维护民营企业权益的路径、机制。

  (四)积极探索发挥商会作用,进一步扩大工作覆盖面

  工商联所属商会作为工商联的基层组织,是工商联发掘工作潜力,扩大工作覆盖,增强工作成效的重要着力点,也是工商联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依靠力量,在下一步工作中,需要我们就如何充分发挥工商联所属商会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加强研究探索与推动落实。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商会改革发展,加强商会建设,将商会发展成为工商联发展会员、服务会员、引导会员的主阵地,通过商会延长工商联工作手臂,丰富政企沟通交流内容,扩大政企沟通覆盖面。二是积极发挥商会的桥梁纽带和政府助手作用。依托商会搭建政企沟通平台,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和党政部门定期走访商会制度,由商会收集汇总企业意见集中向政府部门反映,扩大间接参与沟通交流的企业覆盖面。支持商会通过提交社情民意信息、政协提案等方式,反映企业诉求,解决企业难题。三是着力打造商会调解品牌,加强法律援助。深入贯彻《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 推进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意见》,努力打造能斡旋、善调解、公道正派的调解员队伍,不断扩大商会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四是依托商会加强行业自律和经济服务。支持帮助商会进一步规范会员行为,维护行业或领域的和谐稳定,积极开展行业研究,主动参与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制定,引领行业发展方向,打造各种专业服务平台,为会员提供融资、信息、法律、技术、人才等专业服务,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

  同志们,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工商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优势、积极作为的重要工作内容。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职责定位、加强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民营企业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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