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麒代表: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管理
发布日期:2018-03-16 信息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分享到:
我国新能源汽车得到不断推广和普及,新能源汽车电池的用量也随之不断增加。因新能源汽车电池的使用年限一般在5年-8年,有业内人士预计,从2018年开始,国内首批进入市场的新能源汽车电池即将迎来“报废潮”。但目前有关电池回收管理办法依然空白,为防止“报废潮”来临时因处理不当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启阳汽车集团董事长王麒建议尽快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管理办法。
王麒进一步说,建议加速完善废旧新能源汽车电池管理办法。形成完善、全面、切实可行的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对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再利用的流通、试点、管理、监督等各个关节形成明文规定和指导意见,让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再利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她表示,应建立完善的废旧电池的信息追溯体系。电池生产企业可以参考现在的机动车发动机管理办法,对生产的电池进行编号,给电池“上户口”,通过互联网云计算建立电池信息的可追溯体系。此系统应覆盖电池生产、整车生产、新能源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使用、电池回收再利用直至电池报废的所有环节。通过查询编码可以读取到电池信息、了解到电池现状,并为电池的回收处理提供依据,为电池的安全使用保驾护航。
此外,还要明确废旧电池管理部门及责任主体。王麒认为,汽车生产企业应承担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相关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保障动力蓄电池的有效利用和环保处置。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
王麒还建议,明确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相关税费标准,以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体系的建设。建议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每生产一辆新能源汽车应交一部分税费,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处理以及科技研发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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