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纠纷商会解 探索新时代工商联商会调解的“枫桥经验”——全国工商联商会调解工作综述
发布日期:2021-08-17 信息来源:法律部 分享到: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强调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进一步明确,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作用。
商会调解是创新社会治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有益探索,是商会依法自治、畅行法治、探索德治的重要体现。全国工商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商会调解工作,推进民营经济领域多元解纷体系多元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商会调解组织规模、工作队伍、社会影响不断扩大,推动了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横向拓展、纵向延伸。
商人纠纷商会解
——筑牢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
“2020年10月,因拖欠工程款、材料款产生纠纷,安徽省滁州市两家企业在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南谯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站接受调解,商会调解员蒋晓云耐心专业地释法说理后,仅仅用时1个多小时,困扰了两家企业许久的难题就迎刃而解。”
“唐某与安徽一家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也是在商会调解组织即安徽省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站成功化解的,双方对调解结果都很满意。唐某还特意送来一面锦旗,‘情系百姓暖人心、不忘初心显真情’。”
这是安徽省工商联充分发挥商会调解独特优势、有效防范和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的缩影。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目前,我国市场主体已达1.44亿。解决涉企生产经营、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等纠纷,调解是省钱、省时、省力、省心的重要方式。商会熟悉企业、熟知行业,调解企业纠纷具有天然优势。在各级协力推动下,工商联商会调解组织快速发展,调解组织数量从2015年的457家,到2018年1520家,再到2021年跃升至2843家,呈现成倍增长态势,目前工商联系统共有调解员7940名,2018年以来调解纠纷9.9万件,为服务促进“两个健康”贡献了力量。
注重顶层设计
——扎实推进工商联商会调解改革创新
全国工商联始终高度重视商会调解工作。2019年1月,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同志批示“商会调解工作非常重要,要加强顶层设计和实战培训”。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徐乐江同志强调“要着眼社会治理创新,做实做强商会调解工作。”
为落实中央部署、领导指示,全国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鲁勇同志带领法律部同志专题研究,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商会调解的发展思路,即将商会调解纳入工商联改革、商会建设总体框架,推动商会调解与法律维权服务平台一体设计、一体建设、一体推进,注重培育不同类型商会调解组织,商会人民调解以基础性公益性为主,商事调解以市场化服务为主,着力打造立足民营经济领域、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商会调解特色品牌。
经过先行先试、长期推进,各地商会调解进入迅速发展的“快车道”,商会调解组织建设逐步规范,影响力不断强化。
安徽省工商联按照省级先行探索、市级试点推进、市县全面铺开的“三步走”发展方针,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广东省工商联与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成立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调解仲裁中心,合作推广“调解 仲裁”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打造国际化多元纠纷化解样板。上海市工商联积极推进全市调解组织网络建设,推动在所属商会建立民商事纠纷调解联络点。浙江省工商联总结推广“乡情化解、专业调解、同业协商、诉调对接、调裁结合、多元融合”等六大商会调解工作模式,取得良好效果。广西壮族自治区4家直属商会自发组建了商会联盟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商会调解工作的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2021年,安徽省滁州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山东省龙口市芦头镇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重庆市永川区民营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甘肃古浪县土门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江苏省如皋市涉企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5家调解组织被司法部评为“2020年度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山西省广东商会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苏丽平、辽宁省抚顺市人民调解中心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张卫东、江苏省常熟市汽车市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周永良、福建省晋江市陈埭镇商会商务人民调解委员会李海庭调解工作室主任李海庭、福建省浙江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董加余等5位商会调解员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全国性商会如何在遍布各地会员企业中做好纠纷调解工作,是全国工商联直属商会探索的重要课题。在全国工商联高度重视和司法部相关司局、北京市司法局大力支持下,全国工商联直属商会调解工作逐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8年7月,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首先成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2019年11月,全联农业产业商会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20年3月,全联新能源商会、汽车摩托车配件用品商会成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2020年11月,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中国民营文化产业商会、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全国工商联石材业商会4家商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截止目前,全国工商联31家直属商会中已成立商会调解组织8家,并通过设立地方调解室、线上调解等方式创造性开展纠纷调解,提升商会服务能力、助推中国特色商会建设。
多方参与 多元共治 多点联动
——凝聚推进商会调解的整体合力
近年来,全国工商联与最高法、司法部、人社部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协同推进商会调解工作。重视商会调解作用,是全国工商联、最高法联系沟通机制的重要内容。2010年双方开展了商会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机制调研,2012年全国工商联加入最高法牵头的中央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课题,2013年共同开展商会调解试点,2014年双方签署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合作备忘录,2019年联合印发《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动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2020年共同开发了工商联商会调解服务平台。
为发挥工商联所属商会组织优势和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预防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2017年全国工商联、司法部开展了商会人民调解联合调研,2018年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共同举办了商会调解能力建设示范培训班。目前,工商联系统已推进成立商会人民调解组织1714家,在赋能商会建设、有效化解涉企纠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安徽、山东、上海、陕西、内蒙古、四川、黑龙江、湖北等省级工商联成立本级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提升企业自主化解劳动争议能力,全国工商联、人社部定期举办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培训,2013年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意见》,2017年会同人社部等多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双方开展了两批次、共126家单位参加的劳动争议调解示范,不断提升工商联、商会和民营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能力。
北京、天津、上海、福建、海南、重庆、广东、安徽、云南、浙江、江苏、辽宁等多地工商联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人社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印发指导意见、强化诉调衔接,商会调解组织覆盖范围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
一项项务实合作,见证了民营经济领域多元共治的治理效能提升,为工商联及所属商会协同社会治理提供了有益探索。
强化实战实训
——不断夯实基层商会调解能力
“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阶段,组织商会调解培训非常及时,培训内容丰富、师资水平高、信息量大、针对性强,很难得、很生动、很实用、很过瘾。通过培训,开拓了眼界,增长了才干,既宏观了解了国家调解政策法规,又微观学到了调解实用技巧,坚定了做好商会调解工作的信心决心”。一些学员在参加2020年全国工商联商会调解能力建设在线培训后感慨道。
近年来,全国工商联定期举办商会调解示范培训,聚焦提升商会调解能力,致力于打造一批政治优、业务精、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的调解员队伍。2020年线上培训,4200余人实名参训,网络直播 回看播放覆盖13.7万人次。经过各级努力,越来越多的熟悉企业经营、行业威望高、热心调解的企业家,以及商会法律顾问、律师、退休检察官和法官、法律学者等被邀请担任商会调解员,商会调解员队伍的能力素质正在逐步提升。
为引导商会调解组织规范发展,全国工商联坚持试点示范、稳妥推进,2010年以来在15个城市开展了民商事纠纷仲裁试点,在16省、21家单位开展了商会调解试点;坚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从200多个商会调解案例中精选了50个典型案例汇编成《商会调解实践与探索》,进行宣传推广。
在各级工商联重视支持和商会调解组织积极努力下,商会调解有牌子、有队伍、有场所、有制度、有档案、有程序的“六有”建设目标正在逐步实现,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上线网络服务平台
——加快提升商会调解信息化水平
2020年第二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同志,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同志共同启动了商会调解服务平台上线。
“自平台开通以来,有70%的调解成功案件实现4天内办结,结案时间相比之前减少约10天,当事人快速、便捷、高效处理纠纷的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我们在调解一起企业与其已辞职的员工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推送后两小时视频调解结案,连当事人都感到诧异,当事人连声道谢,称赞在线调解‘圆满、高效’。”滁州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李舒含说。
商会调解平台聚焦服务商会和民营企业开展线上线下纠纷调解,配套开发了商会调解app、微信小程序,可以实现全流程、全时空、一站式在线开展咨询评估、音视频调解、司法确认、诉调衔接、一键归档等事务,并实现了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功能对接,努力让商会调解实现“上网触云”。截止到2021年7月,工商联商会调解服务平台已入驻各级工商联组织2594家,商会调解组织1817家,调解员1935名,已在线开展诉调对接案件2760件。新冠疫情突发以来,商会调解服务平台的线上调解服务展现出了优势和便利,商会调解组织通过调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的“云”上解纷服务,实现了纠纷化解不停摆、法律服务不止步。
探索市场化调解
——工商联系统商事调解迈出坚实步伐
高效、灵活、专业的商事调解服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在中央政策号召下,工商联系统相继成立了经民政部门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化商事调解组织。
2015年12月,北京市交通运输业商会设立“北京市安邦民商事和社会服务调解中心”,2019年底被北京市民政局评为4a级社会组织;
2019年5月,江苏省无锡市工商联发起设立“无锡市法联商会商事调解中心”,以“商会调解 司法确认”实现诉讼和调解的有效衔接;
2020年7月,福建省厦门市工商联指导设立“厦门市经贸商事调解中心”,是福建省内首家专业从事民商事纠纷非诉解决社会服务机构。
2021年1月,山东省东营市商会商事调解中心挂牌,成为山东第一家获得民办非企业登记的商事调解机构。
…………
2020年9月12日《新加坡调解公约》生效,我国是46个公约签署国之一,工商联推进商事调解有了更广阔的舞台。
新时代 新征程 新作为
——工商联商会调解蓄势正发
“十四五”规划纲要描绘了未来五年我国创新发展的画卷,进一步强调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经过长期推进,民营企业对商会调解有需求期盼,中央有政策支持,工商联有组织优势,推进商会调解的社会共识不断凝聚,商会调解迎来新的发展阶段。
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社部大力支持下,7月27日,全国工商联在安徽合肥召开商会调解工作推进会,同时以赋能商会调解、协同社会治理为题举办了第40期德胜门大讲堂活动。系列活动旨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部署要求。各省级工商联及所属商会有关同志,商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代表,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人社部门同志共约25万人在主会场或通过直播平台线上参加活动。
大家纷纷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推进“两个健康”,以不断加强和改进的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为新时代工商联商会调解再上新台阶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