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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鹰群:靶向发力 系统推进 不断增强商会改革发展实效

发布日期:2020-11-24            信息来源:宣教部                   分享到:


江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高鹰群

在全国工商联商会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江西省工商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商联和商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工商联工作部署,狠抓商会改革发展,全面夯实基层基础,以商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全省工商联组织建设提质升级,为推动统战工作和工商联工作在全省民营经济领域有效覆盖,更好促进“两个健康”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重顶层设计,科学统筹商会改革发展

  中央《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商会改革发展工作,省委书记刘奇同志专门作出批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方案》,并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陈兴超同志出席讲话,高位推进商会改革发展工作。全省11个设区市均已出台商会改革发展的具体文件,商会改革发展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全面深化改革项目,列入统战工作年度考核内容,为商会工作提供强力支撑。为加强工作指导,省工商联在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商会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的基础上,又制定《全省工商联组织建设五年规划》《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工商联会员工作的实施办法》,把商会改革发展作为会员组织建设的中心工作来谋划推进。

  二、强政治引领,突出商会统战职能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提出的“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勇争先”和“推进红色基因传承”重要指示要求,以商会党建为切入口,强化商会的政治属性和统战功能,出台《全省工商联领导和管理所属商会党建工作方案》和《加强和改进全省工商联所属商会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商会党的建设提升行动,围绕商会党组织“六好六强”目标,实施红色领航、红色港湾、红色领军、红色引擎等四大“红色工程”,推广“党建 商会”模式,涌现出一批商会党建带会建的示范典型,其中新余市水北商会得到习近平总书记点名表扬,商会党委被党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落实商会统战工作联络员制度,举办统战联络员培训班,发挥商会作为民营经济领域的基层统战组织作用。以商会为主阵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征文、“厚德实干、义利天下”赣商精神宣讲、“赣商之歌”传唱等活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坚定听党话、跟党走。

  三、促有效覆盖,完善商会组织网络

  紧扣有效覆盖目标,重点抓好四类商会建设。一是新生代企业家商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指示精神,指导省、市、县三级同步成立新生代企业家商会,加强对新生代企业家的培育,目前,91%的设区市和超过1/3的县(市、区)已成立新生代企业家商会。二是工业园区商会。工业园区是民营经济领域骨干企业的聚集地和民营经济发展的主战场,但也是工商联组织建设的薄弱环节,为打通服务园区民营企业“最后一公里”,我们集中用一年的时间,在103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成立企业商协会,实现了工商联组织在工业园区的覆盖,延伸了工商联的工作手臂。三是乡镇街道商会。乡镇街道商会是工商联工作下沉的关键一环,2019年8月,我们与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省民政厅联合出台《江西省乡镇(街道)商会登记管理办法》,推动乡镇街道商会组建和登记注册率有较大提升,新余、上饶等市实现了组建和登记双覆盖。四是异地商会。通过业务主管、党建管理、吸纳为团体会员,全省各级工商联共归口管理异地商会788个,积极推动在省外组建外埠商会,目前省外省级江西商会29个,地市级江西商会170余个,异地商会的“民间大使”“联络纽带”作用日益彰显。同时,我们还成立了省区块链行业协会、省工业合作协会等新经济领域商会,主动吸收省赣商联合总会、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等一批与行政机关脱钩、能够较好承担统战工作职能的行业协会商会为团体会员,全省工商联所属商会数量达到3275个。

  四、助赋能升级,提升商会服务水平

  省工商联坚持深化改革,建设“一会七中心”,将工商联服务“两个健康”由“浅水区”逐步向“深水区”推进,通过打造六个工作机制,为商会赋能,助力商会服务升级。一是政企沟通机制。制定商会企业与党委政府领导联系沟通制度,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每年两会期间邀请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带动各地“政企恳谈会”“企业家夜话”“领导挂点商会”等形成常态。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把听取民营企业及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议作为制定涉企政策的必经程序”。二是维权工作机制。省、市两级成立非公有制企业维权中心,开设“967788”维权专线和“政企直通平台”移动app,在商会设立维权工作联系点和检察联系点,畅通维权渠道,目前,省、市两级维权中心共收到实质性维权诉求1272件,办结率超过85%,较好地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三是仲裁调解工作机制。与省高院、省司法厅制定《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在省民营企业家协会设立民营经济仲裁服务中心,及时有效化解企业民商事纠纷。四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我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依托商会企业开展全省市、县、工业园区营商环境评估并发布“十佳”榜单,推荐10名省属商会会长为省“五型”政府建设监督员,推动打造“四最”营商环境。五是合作发展机制。省总商会牵头建设“同心谷•赣商之家”企业总部基地,指导省民营企业投资商会成立江右投资有限公司、省果品流通行业协会成立省赣兴果品服务有限公司,引领会员抱团发展,开拓商会经济新模式。六是金融支持机制。省工商联出台《银行 商会 民企”发展模式考核激励管理办法》,与23家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136个商会、700家企业提出意向性授信金额2031亿元,召开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现场推进会,发布融资合作重点民营企业名单,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多“金融活水”。

  五、树示范导向,营造商会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工作评价和“四好”商会建设的导向作用,引导商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出台《江西省工商联直属商会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工商联直属商会工作评价办法》,指导商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日常管理,对商会开展年度工作评价,抓好商会会长、秘书长的任前考察和履职考核,对工作评价为优秀的商会和商会会长、秘书长进行通报表扬,树立先进典型,同时对工作不达标的商会进行通报,约谈商会主要负责人,开展商会清理整顿。制定全省“四好”商会建设标准,召开全省工商联组织工作会议、全省“四好”商会建设现场推进会,组织开展全省“四好”商会互学互促。各地加强商会建设的氛围进一步浓厚,商会在服务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省商会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实施方案》部分政策要求贯彻落实还不够到位,加强工商联商会建设的共识与合力还需要进一步凝聚,商会发展不平衡,商会覆盖面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等。我们将认真抓好本次商会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按照全国工商联的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做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商会政治强、覆盖广、管理优、服务实,努力开创全省工商联商会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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