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之力护航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22-03-10 信息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分享到:
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是最好的营商环境。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记者研读报告发现,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有20条,着力解决拖欠账款、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等侵害中小微企业权益问题;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弘扬契约精神和企业家精神等……一系列保障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举措不断被提及。
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毛细血管”,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在全国目前1.5亿多市场主体中,民营中小微企业占据了绝大多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在财税金融、营商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打出了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组合拳”,强力为中小微企业发展解忧纾困。
近年来,受疫情对全球经济的影响,我国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受到一定冲击,由此引发的相关诉讼纠纷也时有发生。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诉讼领域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1月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即“司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从积极为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切实加强中小微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助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法高效办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科学甄别、依法保护有挽救价值的中小微企业,最大限度降低执行措施对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等六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事实上,全国各级法院发挥司法职能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也并不仅仅体现在“司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的发布上。
2019年,主营医用无纺布制品、pm2.5口罩及工业和民用防护类产品的民营企业刚松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前夕进入破产程序。但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口罩等防护用品成为紧缺物资。刚松公司虽已停止生产经营一年多,但其具有医用口罩的生产资质和生产所需的无尘车间。2020年春节期间,其破产清算案受理法院吴江区法院依托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积极主动与辖区政府沟通并进行实地调查,指导管理人以招募同业投资人的方式恢复经营。在各方协调下,刚松日平均恢复生产口罩7万余只,均由属地政府定向采购用于疫情防控,重整价值日益显现。人民法院也敏锐把握市场变化,充分发挥重整制度功能,适时转换破产程序,在过程中最大可能保障了破产企业的权益,同时也降低了破产成本,提升了工作效率。
积极引导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等程序全面解决企业债务危机,公平有序清偿相应债权,使具有挽救价值的中小微企业再获新生,不仅对于企业意义重大,对于稳就业、保障民生也具有重要意义。每一次发挥司法职能的积极作为、探索尝试,都是人民法院回应现实需求的深刻实践,是其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体现。相信有人民法院的司法保护,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之路将会更稳健、更有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