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存量提升增量完善二手车经销模式
发布日期:2022-03-11 信息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分享到:
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3.02亿辆,促进二手车流通对于汽车市场盘活存量、提升增量意义重大,事关稳消费大局。
据了解,2020年3月,国家专门出台二手车经销税率减按0.5%征收政策,规范行业发展,引导二手车交易模式由经纪模式转为经销模式。全国工商联调研发现,由于缺少经销模式配套支持政策,发展二手车经销模式仍然存在着申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难、收车开票难、售车过户难和限牌城市展业难等困难。
为此,全国工商联在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完善二手车经销模式的提案》中建议保持二手车经销0.5%征收增值税政策长期稳定,确保经销模式各环节流程贯通、信息顺畅,并提出四点具体建议:
一是明确企业发票申领流程。企业在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管理系统备案后,可凭借备案证明,向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申领发票。建议有关部门研究二手车经销发票电子化,实现发票信息在税务部门与车管部门信息共享,避免出现伪造发票办理转移登记的风险事件。
二是完善车辆流转程序。在收车环节允许企业开具收车发票,并明确只需凭发票即可在车管所及服务站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允许企业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核发正式号牌。推动限牌城市出台交易周转指标政策,给予经销企业交易周转指标,允许企业凭指标收购车辆。
三是落实跨省通办便利政策。对经销模式下异地交易车辆,允许申领跨区域临时号牌,异地迁入无须交回车辆号牌,凭发票及相关证明文件即可办理手续。对限牌城市,经销模式下使用周转指标的车辆如需异地交易,允许申领不含本地行驶的跨区域临时号牌,并按上述要求办理手续。
四是提高程序效率。充分考虑二手车经销企业业务全国性、高频次、集中性的特点,研究出台过户便利化措施,在采取预录入、预核验等方式基础上,允许经销企业凭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子公章等方式办理过户手续。有条件的地区,开通服务站与企业合作服务通道,提高过户效率。规范各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收费标准,杜绝变相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或者要求购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