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千百万”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19-06-28 信息来源:扶贫部 分享到:
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初期,新乡市由于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产业布局不合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较慢等原因,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环境质量改善压力。2015年10月份,新乡市存在着治污设施不配套、监测能力不适应、监测体系不完善、企业守法不严格、现有设备不运行、信息公开不正常、奖惩追责不严厉等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导致卫河水质持续恶化,被原环境保护部对新乡市涉水项目限批;同年,我市pm10和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16%之多,主要污染物指数不降反升,环境空气质量严重恶化,遭到了省环境保护厅的约谈。
面对我市大气和水环境治理工作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提出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拿出刮骨疗毒的态度和决心,举全市之力整治环境污染,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还新乡老百姓一片碧水蓝天。我市在认真分析归纳存在问题,结合实际,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着重开展控尘、控煤、控车、控烧、控油、控排等“六控”工作;在水污染防治工作方面,从深化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畜禽养殖业综合整治、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减少农村农业面源污染、建立河流环境流量调度机制、保障全市水环境安全等方面进行治理。通过建章立制,狠抓环保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坚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生态环境工作台账、挂图作战、挂牌督战,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出征,强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二是严格奖惩措施,对完不成任务的严肃追责;对工作突出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三是注重经济激励,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分配以奖惩双向激励相结合,建立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激励机制,加快推动各地环境质量改善。四是强化重点时段污染天气管控,根据研判分析情况,及时下达管控指令,要求各级各部门立即组织辖区内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启动相应级别的管控措施和响应措施,采取必要的应急减排措施,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污染物排放,抑制污染升级。五是广泛宣传发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实施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动员全民参与监督,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
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我市环境质量得到了持续改善,2016年,pm10与pm2.5平均浓度同比均下降了10%以上;2017年,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降了21.6%、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了2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大幅下降,优良天数大幅提升,在年度综合考核中名列全省第一;2018年,我市环境质量实现了“三降一升”,“三降”即pm10、pm2.5平均浓度和大气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明显下降,“一升”即优良天数同比上升,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出了全国后十名。
二、积极服务 认真帮扶
为落实经济结构提质、生态功能提升、国土绿化提速、环境治理提效“相融合”,坚持铁腕治污减排与贴心服务企业“两手抓”,坚持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双促进”,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我局认真开展“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活动,积极转变作风,真诚帮企解难,强化科技支撑,服务企业污染治理,促进企业绿色发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抽调人员成立了“千百万”工作办公室,加强和相关业务科室的协调联动,在组织上有力的保障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多次召开会议,明确责任和任务,层层传达压力,确保工作落在实处。三是做好保障协调,组织专家团队与市、县建立服务关系、驻点指导,深入宣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污染防治科普知识、先进技术、政策法规等公益讲座,传播新理念、推介新技术、促进新发展。四是组织专家团队与企业结成帮服对子、把脉问诊,深入了解重点企业面临的污染治理难题,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指导重点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完成全流程污染治理工程。五是建章立制,促进工作顺利完成。根据省“千百万”领导办《关于印发信息报送制度等4项工作制度的通知》(豫环帮服办〔2019〕5号),我市结合实际情况,印发了《信息报送制度》《调度督导制度》《考核通报制度》《工作例会制度》等4项制度。截至目前,我市共计经梳理我市共计帮扶企业420家,其中,涉气帮扶企业235家、涉水帮扶企业178家、涉土壤帮扶企业7家。
三、认清形势 持续提升
一要妥善处理讲发展与讲生态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讲,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要正确处理经济与生态、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打破思维束缚,既要为今天的发展尽力,更要对明天的发展负责,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要完善环境功能区划,合理划定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加强分区管控,提升区域精细化管理水平,引导城镇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合理布局,努力做到以环保为引领,推动绿色发展,让良好的生态成为经济发展的增长点,成为展现新乡良好形象的发力点。
二要妥善处理讲科学与讲政策的关系。在严格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的同时,在保障安全、民生的基础上,采取科学施治、源头预防、重点治理、整体推进,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政策导向、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新科技应用、加强环境监管和严格问责等办法和措施,全力推进整治项目全面落实,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三要加强风险管控,保障环境安全。加强科技手段应用,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环境质量立体监测网络和环境预报预警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深入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
四要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治理能力。整合、扩建现有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信息支撑,不断提升环境保护信息化服务水平。积极推进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全面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全面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全覆盖管理,提升环境监督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