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调解斡旋会员纠纷 促成双方谅解互信
发布日期:2022-02-11 信息来源:法律部 分享到:
一、纠纷由来
武汉某建材销售公司(以下简称 “建材公司”),主要销售石材、石灰、水泥、瓷砖等建筑装修材料,武汉某建设公司(以下简称 “建设公司”),主要从事土方建设、工装、幕墙等业务,两公司均是武汉本地企业。两家公司成立数十年,一直有频繁的业务往来,合作关系紧密,一直保持着较好的商业合作。
因为相互较为了解,且存在良好的信任基础,两家公司一直未签订正式供货合同,而是遵循交易习惯,建材公司接到建设公司的送货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备货并送达指定地点,建设公司工作人员现场验货后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累计到一定金额后,建材公司财务人员便上门做结算。结算书上会有建设公司财务章予以确认。前些年资金充裕时,建设公司一般在结算后一段时间内一次性付款,近些年因为现金流量不足,加之传统行业普遍紧缩,所以建设公司屡屡压款,而建材公司的建材还是在不停地供货,以此导致建设公司多达一千多万的货款一直未付原告。
考虑到传统行业运营步履维艰,全靠垫资送货难以为继,建材公司无奈多次上门催收,要求建设公司分期结清之前的货款,否则无法再供货,甚或诉诸法律。多次催收后,双方各有情绪,加之商业经营者都想把现金握在手里,一来二去的,双方关系陷入僵局。
建材公司多方寻求解决办法无果,无奈聘请律师将建设公司告上法庭,并申请财产保全,将被告多个账户冻结,原告的保全行为,瞬间使得被告公司陷入半瘫痪状态。被告主动找到原告说明情况,并承诺还款期限,要求原告及时撤诉并解除保全。但因双方之前均有情绪,最终还是无法达成和解。为了不在诉讼中过于被动,被告也积极寻找应对措施,遂决定对原告提起反诉,反诉原告的产品质量不符合行业标准,多次送货有瑕疵,并为此提前聘请第三方机构做了质量鉴定。双方纠葛半年之久,谁也未能达到最初的目的,更是为了纠纷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及时间成本。
二、案例分析
这起纠纷属于典型的货款纠纷,法律关系相对来说较为简单,但在经济下行阶段,此类纠纷频发,频发的原因之一是商业产业链是紧密相连的,只要其中一环资金回笼出现了问题,就将影响整个产业上下手企业的资金链,甚至直接关乎上下游企业的生死存活。被告因为资金无法及时回笼,导致缺乏支付能力履行货款支付义务。而原告因为资金无法回笼,就无法再投入生产,更无法继续向被告供货,多方权衡后,只能放弃多年合作的商业伙伴,先收回资金救活企业。
而被告对原告的反诉,属诉讼中的技巧性诉讼,一是增加谈判、和解的筹码,二是拖延时间,逼迫对方和解、调解结案。
原告虽然作为债权人,相对来说较有主动权,但因为交易过程中没有签订书面供货合同,另外结算单上只是加盖了被告公司的财务章,加之因为送货周期很长,难免会有部分产品质量瑕疵。综上因素,原告在这起纠纷中也是有调解的想法的。而被告因为主要账户被查封,严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运营,更愿意调解解决。
三、调解工作
一个偶然的机会,建设公司了解到原告是武汉城市圈商会会员企业,便主动登门拜会,并将事实情况及企业困难向商会汇报说明,请求商会从中斡旋,寻求妥善解决方法。商会详细了解情况后,多次安排时间专门登门拜访建材公司,将被告实际情况、困难及诚意转达原告。并积极为原告寻求暂时的资金过度,也积极为原告介绍其他会员订单,促成交易。化解原告情绪,缓和原、被告的矛盾。
同时,商会在与原告沟通交流中了解到,原告这次诉讼不是完全出于资金压力,而是因为被告共计一千多万的欠款,是自2012年以来不断累加的结果,原告认为被告这种长期拖欠的行为触犯了原告经营的商业底线,甚至原告认为被告属于劣质客户,准备予以淘汰。原告希望通过诉讼的形式全部结算完之前的所有货款,后续如果还需继续合作的话,双方将签订严格的商业供货合同。
商会工作人员来来回回近十次,终于把双方的真实想法了解透彻,并及时委婉地传达给对方。最后,双方均愿意达成私下和解,双方各自撤回诉讼,原告解除保全,被告将一处同等金额的债权转让给原告,通过债权债务转让的形式终结之前全部债务,从和解之日起,重新建立新的合作关系,商会的律师为双方拟定标准版供货协议,原、被告双方将诉求及要求融入协议中,并承诺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合同,请商会作为履约见证人见证、监督合同履行。最后,被告主动要求要加入商会,也成为了商会会员。
四、启示与思考
商会在调解企业纠纷过程中一定要积极主动参与,多上门,多设身处地为企业着想,不要怕碰壁,更不怕被冷落。商会在参与企业调解过程中,立场一定要公正,而且必须始终公正,不能有丝毫的偏颇,商会参与其中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解决矛盾,而不能是谋私利,只要商会在工作过程中有一次的偏颇,就有可能影响全局,更影响后续工作的开展。
企业之间的很多纠纷都是可以通过调解的形式解决的,可实际上往往缺的是桥梁作用的中间人,是一个善意的传话筒,在这方面商会有着天然的好处,商会非盈利的属性,确保了商会能够得到多数的企业的认可。
调解、斡旋会员企业矛盾、关系,是商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商会在此领域也是大有可为,商会是企业会员之家,具有独立、公平、公正的属性,更宜担任调解员的角色,能够不偏不倚地处理会员企业纠纷,同时商会聚集了各行各业企业家、律师等专业人才,具有人才优势。武汉城市圈商会有会员企业三千余家,其中有多家律师事务所会员,律师事务所在企业纠纷调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湖北省武汉城市商圈商贸服务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