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不斗气不放弃 诚心相助解纠纷
发布日期:2022-02-11 信息来源:法律部 分享到:
一、纠纷由来
2014年10月,坐落于河东鸳江丽港的某超市因经营不善而宣布终止营业。清理、退还完所有的存货和大部份供货商的货款后,尚有三十六家供货商的货款共计27.2万元由于无法在承诺的日期内筹足现金偿还,引起了供货商们的严重关注,先是担心、质问,而后发展为静坐、吵闹,双方各执一词,超市方面已经筋疲力尽,希望放宽偿还期限,日后一定设法清偿,供货商们则认为这是脱壳之计,一旦放过他们,这些外地老板就会一走了之。吸取以往许多中小型超市倒闭后老板走人而收不到货款的教训,大家一定要近期还清,由于人多口杂,争吵趋向白热化,最后发生了肢体冲突,警方介入,但始终无法解决问题,超市负责人一怒之下与业务、财务负责人一起全部撤回老家。
货款尚未收回的商家,大部份是两广批发市场商会的单位会员,而且经销的多为一线品牌,销量相对大,所欠款也较多,超市负责人走人后追款也自然陷入困境,大家奔走相告,纷纷表示,以后不管谁接手超市,只要是外地人经营的,一律不供货了。
供货商们的这个表态,引起了当时准备接手该超市的某购物广场的重视,负责人认为如果这些一线品牌都拒不进场,那么就别指望有多少顾客来购物了,他向两广批发商会透露:原超市老板在该广场占有一定的股份,为取得商会的帮助,表示愿意帮助商会为会员们追还货款,但必须给一定时间。
二、情况分析
这是一桩平常的追偿债务案件,债主在之前将终止营业的事由告知了供货商,让供货商拉回尚未售出的商品,而且也偿还了大部分货款,这表明三六佳老板并无逃债的恶意,只是因未筹集到现金而不能在承诺的期限内偿还现有的欠款,而供货商一是吃过欠债老板一走了之追索无门的苦头,担心又一次被骗,二是无人牵头有组织地与对方交涉而一起涌到超市,想仗着人多势众而追三六佳马上还钱,结果引起对方不满而态度变得硬起来,最后场面失控导致发生肢体冲突,使矛盾激发了,问题也就复杂了,由于供货商对三六佳老板们的情况一无所知,只能说以后对外地人接手的三六佳坚决不供货,这是下策,批发行业的毛利主要靠量来支撑的,放弃对一个中型超市供货,固然是无奈之举,但对自己也是一个损失。
而要追回货款唯一的渠道就是依靠该购物广场。购物广场既然接手,准备重新装修开业,且向商会透露了那些供货商不知悉的内情,表明他们为了日后新店的顺利开张而有求于商会出面做供货商的工作,他们应该会乐意帮供货商追回货款。
商会认为,之所以造成目前的僵局,主要是双方缺乏有效诚信的沟通,各自未能理解对方的真实处境,盛怒之下采取了过激手段,导致不愉快的事态发生。现在兰波湾老板既然愿意居中协调,追回货款还是有可能的。
三、调解工作
商会首先要求会员不再去超市纠缠,有什么诉求,统一到商会代表处再与对方交涉,考虑到少数不是会员的供货商可能还会去吵,我们也表示尽量顺带帮他们解决追款问题,但前提是未到绝望时刻,不要去吵闹。
其次,通过正在筹备接手装修的购物广场方面,向还在老家的超市老板们转达了我们的诚意,同意放宽还款期限。对方表示理解和感谢商会的诚意,并委托购物广场负责人与商会商议具体事情,货款也将委托该负责人代为发还。
商会先是确定已对清账尚未结款的供应商名单,确认数额和相关凭证有效,造册登记,交对方审核无误后双方各执一份,期间双方都通过购物广场负责人转达了各自的意见,超市方面要求还款分两次进行,领款时要有商会代表在场,商会提出,有个别供货商不是商会会员,希望能一起结清欠款。此后,经过两还款,双方确认了数额的欠款已全部发放完毕。
四、启示与思考
对超市所欠货款的追偿,是我商会成立以来较大的一次成功的维权行动,调解的成功为会员追回了所欠的货款27万多元,又使做一线品牌的供货商能以现金结算的方式进入新的购物广场,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收获是,由于我们的热情接待和诚心相助,使一些非商会会员的供货商也追回了货款,到2016年春节,先后有五位供货商申请加入我商会。尽管个别因未对清账而暂时未能收回货款,但这次追款的事实告诉大家:在日趋复杂、纷争剧烈的经济活动中,参加行业商协会,抱团取暖,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本次调解的成功更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供货商的损失,显示了团队的力量,使会员们感受到娘家一般的关怀和温暖。
调解的成功,给了我们一个有益的启示:只有全面了解,确定事情的真相,才能取正确的应对措施,而对事情真相的认识,有赖于对信息的全面收集,有赖冷静、客观的分析。发热冲动意气用事,不但于事无补,还往往会将事情的结果引向反面,遭受不应有的损失,这是我们在日后的调解工作中应引起注意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两广批发市场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