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工商联宣教工作协调会的通知全联厅(宣)通[2010]29号
发布日期:2016-09-19 信息来源:全国工商联-宣教部 分享到:
全联厅(宣)通〔2010〕29号 关于召开全国工商联宣教工作协调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
根据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和全国工商联2010年工作要点,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宣教工作,拟于2010年3月中旬在北京召开全国工商联宣教工作协调会,会议主题是部署筹备召开“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交流会”等相关宣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席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主管宣教工作的副主席和宣教处(部)负责同志(每个单位2名)。
二、会议时间:3月19-20日(3月18日报到)
三、会议地点:康铭大厦(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18号,宽街路口向南100米,北京市中医医院对面)
四、会议要求:请各地工商联将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特别是关于探索有效途径、方式方法的成功尝试,凝炼成30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要有实际案例),带到会上,以供交流。 会议交通、住宿费用自理。请将协调会回执(见附件)于3月16日前传真至全国工商联宣教部。
全国工商联宣教部
联系人:杨梅
联系电话:010-65121988
电子信箱:xjb2328@163.com
附件:全国工商联宣教工作协调会回执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会议 宣传工作 协调 通知
抄送:本会主席、党组书记,孙晓华副主席; 中央统战部五局。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2010年2月23日印发
附件 全国工商联宣教工作协调会 回 执 工作单位 姓 名 性别 民族 职务 姓 名 性别 民族 职务 联 系 电 话 航班或车次 到站时间地点 备 注
注:请于2010年3月16日前,将此回执传真至全国工商联宣教部。
传真:010-85114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