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控输入性新冠肺炎病例 福州发布了相关公告-九游官网

你当前的位置:九游官网>>稳增长保就业 支持民企在行动>地方文件>福建

为了防控输入性新冠肺炎病例 福州发布了相关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18            信息来源:海峡都市报                   分享到:


  福州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关于对境外来榕人员

  进一步加强健康管理的通知

市、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央、省有关部署,经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所有境外来榕人员统一实行集中医学观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集中医学观察对象

  自2020年3月16日零时起,乘坐飞机、火车、轮船、汽车等各类交通工具,途经任何境外地区来榕的人员,均转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医学观察。

  二、集中医学观察规程

  1. 机场入境人员分类健康管理:

  (1) 对出现发热等症状的,统一安排到长乐区医院进行医学观察和救治;

  (2) 对发热等症状人员的密切接触者,统一安排到长乐空港医院进行隔离观察,待解除隔离后送回海瀛湾佰翔度假酒店;

  (3) 对其他人员,目的地为各县(市)区的,各属地指挥部第一时间从机场“点对点”接回辖区集中隔离点;剩余人员统一安排到海瀛湾佰翔度假酒店集中隔离;其中需中转的,必须在核酸检测呈阴性后安排中转。

  2.  其他关口入境人员。3月2日以来途经境外地区,通过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抵榕人员,按照其前期填报“e防控” 有关信息,由市大数据委梳理后推送至各属地指挥部,各属地指挥部摸排后按要求开展集中医学观察。

  3.  严肃处理刻意隐瞒人员。境外来榕人员若刻意隐瞒接触史、旅行史,故意谎报瞒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集中医学观察有关要求

  1.集中隔离点严格实行“三个到位”:一是监控探头到位,务必做到真隔离、硬隔离;二是监管人员到位,集中观察点必须安排公安及相关医护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随时应对突发情况发生;三是医学观察检测到位,每天对健康管理人员检测两次体温;进、出隔离点必须委托第三方机构(贝瑞和康或博奥生物公司)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解除隔离。

  2.合理收取隔离期间费用。境外来榕人员核酸检测费用由相关属地政府承担,集中健康管理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被隔离人自行承担。

  3. 认真挑选集中隔离点。各县(市)区在选择集中隔离点过程中,应把握“独立建筑、封闭式管理、人流易于把控、安全合规”等原则,该建筑被确定为集中隔离点期间,除被隔离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外,不得对外开放或经营。

  四、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福州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5日

  台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

  应急指挥部

  第8号通告

  

  为切实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扩散蔓延的严峻形势,依法有效防控疫情输入,巩固当前全区疫情防控平稳向好的良好局面,根据中央、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台江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所有进入台江的境外返台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和外籍人士一视同仁,无差别执行台江区防控措施。本区居民有近亲属或各类企事业单位有职工在境外,近期有进入台江计划的,相关居民、用人单位等必须将其个人身份信息、出发地、航班或车次、九游官网的联系方式、在台居住地、入台目的、健康状况等信息,在进入台江前3天主动向属地社区报备。

  二、所有进入台江的境外返台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外籍人士必须提前通过“e防控”如实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出发地、航班或车次、九游官网的联系方式、在台居住地、入台目的、健康状况等信息,如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瞒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继续做好进入台江的境外返台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外籍人士健康管理工作,对所有来自境外地区(包括港澳台地区)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立即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症状人员必须进行集中医学观察,并接受核酸检测。

  四、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临时登记报告义务,并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五、鼓励群众通过拨打台江区各级指挥部电话积极反映境外返台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外籍人士在台江区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如在近14天进入台江但未按相关规定进行隔离观察等)。

  本通告自即日起施行,至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解除之日停止。

  台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

  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

  台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电话:83205724;传真:83327892

  街道

  社区

  电话

  宁化街道

  83809317

  宁化社区

  83892902

  福瑞社区

  83830864

  祥坂社区

  83800062

  长汀社区

  83893774

  福祥社区

  83898072

  上海街道

  88086125

  交通社区

  83321921

  上海新苑社区

  83321735

  河上社区

  83368735

  西洋社区

  88596478

  牡丹社区

  83323735

  万象社区

  83122016

  凤凰社区

  83792725

  义洲街道

  87905212

  浦东社区

  87905258

  浦西社区

  87905262

  泰山社区

  87905261

  保兴社区

  87905253

  奋斗社区

  87905250

  苍霞街道

  83213212

  中平社区

  83258185

  河下社区

  83215922

  三保社区

  83945122

  苍霞新城社区

  83213632

  万侯社区

  83811105

  茶亭街道

  83344490

  阳光社区

  83377051

  广安社区

  88083763

  福德社区

  87388257

  洋头口社区

  83336215

  洋中街道

  83203077

  铺前社区

  83290896

  金斗社区

  83216440

  玉树社区

  83297358

  达道社区

  83297360

  新港街道

  83268979

  南公社区

  83335498

  新港社区

  87458005

  十三桥社区

  83297323

  雁塔社区

  87117411

  利嘉城社区

  83322724

  后洲街道

  83212183

  天华社区

  83269072

  同晖社区

  83269306

  中亭街社区

  83943005

  水巷社区

  83942183

  汀洲社区

  83218930

  上下杭社区

  83250507

  瀛洲街道

  83260679

  建海社区

  83267166

  滨江社区

  83290315

  光明社区

  83287910

  红星社区

  83276161

  瀛东社区

  83292882

  鳌峰街道

  83655224

  鳌峰苑社区

  83925618

  武夷绿洲社区

  83631624

  曙光社区

  83634014

  鳌峰洲社区

  83633439

  福人社区

  83923097

  亚峰社区

  83670848

  连江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落实境外来连人员健康管理的公告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连江县广大海外侨胞心系祖国和家乡人民,捐款捐物、奉献爱心,为家乡抗“疫”工作作出巨大贡献。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向好,但境外开始大流行。为有效应对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境外入连人员身体健康,消除公众疑虑,经研究,决定对境外入连人员实行健康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落实申报入境责任

  1.2020年3月2日以来境外进入连江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地乡镇、村居报告,并通过“e防控”(微信小程序)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并由各乡镇转送至县集中隔离点开展集中医学观察。

  2.近期有计划从境外进入连江的,必须提前通过“e防控”如实填报有关信息。本县居民有近亲属或各类企事业单位有职工在境外,近期有计划进入连江的,相关居民、用人单位等必须将其车次、航班、九游官网的联系方式等返程信息,在进入连江前3天主动向所在乡镇、村居或开发区报备。

  二、严防非正常渠道入境和接触

  1.疫情防控期间,境外货轮人员不得上岸。黄岐、可门等相关口岸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和口岸检疫工作。

  2.各沿海乡镇要做好宣传教育和防控工作,严防境外人员通过小船过泊进入我县,严禁海上作业人员与境外轮船船员密切接触。

  三、落实集中医学观察

  2020年3月16日零时起,境外重点疫区入连的人员,均转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医学观察。进、出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解除隔离。核酸检测费用由政府承担,集中健康管理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被隔离人员自行承担。

  在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医学观察和救治,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境外来连江人员若刻意隐瞒接触史、旅行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请连江县广大市民朋友们共同监督,热线电话:12345。

  连江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6日

  福清关于进一步加强

  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扩散蔓延的严峻形势,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巩固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平稳向好的良好局面,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结合福清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所有进入福清的境外归国人员和外籍人士一视同仁,无差别地执行我市防控措施。本市城乡居民有近亲属或各类企事业单位有职工在境外,近期有进入福清计划的,相关城乡居民、用人单位等必须将其车次、航班、九游官网的联系方式等返程信息,在进入福清前3天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工业园区、农场报备。

  二、所有进入福清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必须提前通过“e防控”如实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健康状况、入融目的、居住地址、九游官网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如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瞒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继续做好进入福清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健康管理工作,对所有来自境外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立即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症状人员必须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接受核酸检测。

  四、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临时登记报告义务,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向公安机关或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继续实施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进入福清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在我市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对提供重要线索的居民给予一定奖励。

  (举报电话:0591-85167027)

  福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5日

  新闻链接:
网站地图